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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协助开展绿色市场认证和HACCP认证等相关工作的函
2007-04-25 16:37  文章来源: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商流促函[200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促进流通领域及畜禽屠宰加工行业的持续、健康的发展,保障食品安全,引导消费,我中心拟配合商务部流通领域2007年的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函告如下:
  一、根据商务部《三绿工程五年发展纲要》的精神,“在十一五期间发展500家绿色市场”的目标要求,我中心在全国“三绿工程”办公室及各地流通主管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通过两年的试点工作,北京、南京、杭州、宁波、青岛、四川、安徽等地涌现出一批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零售、批发市场,并有84家企业通过绿色市场认证,为消费者提供了安全放心的购物场所。
  为了进一步深入实施“三绿工程”,培育绿色市场,请各单位根据商务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绿色市场的培育和推荐认证工作,“争创全国绿色市场示范单位”。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带头做好此项工作。凡通过绿色市场认证的单位,我中心将颁发“绿色市场”认证证书和标牌;商务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公告,并择优推荐为“全国绿色市场示范单位”。
  二、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工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中提出的“‘十一五’期间,在屠宰加工和肉类企业中大力推行各类质量管理体系,规模以上肉类企业ISO9000和HACCP体系认证率力争达到90%”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肉品加工流通秩序,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提高肉品质量,同时配合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整合现有生猪屠宰企业资源,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管,经我中心研究决定在全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全面开展HACCP体系认证服务工作,推动在肉类食品企业实施全程追溯,为企业参与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创造必备条件。通过中心认证的企业可获得国家认可的证书并可在商务部网站向社会进行宣传和公示。
  三、为做好对餐饮业服务工作,保障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并在餐饮行业打造品牌企业,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我中心拟在全国餐饮服务行业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并对有意建立食品管理体系和认证的企业开展技术咨询和认证服务。
  希望各单位组织当地相关企业积极参加上述活动,并将所在区域内申报绿色市场认证的企业、符合《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三星级以上的屠宰加工企业和当地优秀餐饮企业报至中心。
  联系方式:
  单 位: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认证处

  联 系 人:李澍、黄征
  电 话:010-52227550、52227553
  传 真:010-63702729、63702779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7区7号楼
  邮 编:100070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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