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各有关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与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沈阳市商业局定于2009年9月5-8日在沈阳市联合主办“全国外贸商品巡回展(沈阳站)”(以下简称“巡回展”)。为加强对巡回展的组织和指导,做好招商招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举办巡回展的重要意义
针对当前全球经济低位运行、国内经济企稳回升的形势,巡回展作为商务部“扩大消费、创新生活”促消费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旨在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为全国内外贸企业和消费者构建一个“交易、对接、展示、购物”的平台。首站巡回展已于6月28日-7月3日在南京成功举办,共接待采购商和消费者15万人次,实现了订单和零售交易双丰收,对引导和支持出口企业主动开拓国内市场、批发零售企业积极采购销售外贸和名优特商品,从而丰富国内市场商品种类、激发国内大众消费需求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巡回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协调,通过巡回展这个平台,探索建立内外贸企业对接交易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加快培育国内大型批发代理商流通企业,积极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和创新发展。
二、加强指导,积极组织企业参展参会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扩大消费、创新生活”促消费系列活动的通知》(商运电〔2009〕1007号)精神,加强指导,落实好巡回展各有关项目和活动,积极做好本地区参展(参会)团的组织工作,充分利用各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相关企业参展参会。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组团单位按照所辖区域组织本地外贸、名优企业和采购商参展参会。严格参展企业资质审查,杜绝不合格企业报名参展,不得跨区域组团组展。
(二)参展参会企业可通过各地组团单位统一报名,也可直接向承办单位北京中盈汇达国际商务会展有限公司报名。企业须填报参展参会报名表(附表1),经由各地组团单位汇总后连同汇总表(附表2)一并报组委会办公室。
(三)组委会将为参展企业提供重点商品推介服务,需在展会期间进行重点宣传推介的企业,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四)有关参展参会事宜的联系方式如下:
1、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安门大街82号商务部东华门办公区(100747)
电 话:010-85226621 传 真:010-85226603
E-mail:mofcom_expo@126.com
2、北京中盈汇达国际商务会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时间国际A座1609室(100028)
电 话:010-58677732 010-58677785
传 真:010-58677759
E-mail:chenling_6669@126.com
附件:全国外贸商品巡回展(沈阳站)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全国外贸商品巡回展(沈阳站)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