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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等三项肉类行业标准发布实施
2005-09-15 10:49  商务部屠宰技术鉴定中心

7月26日,商务部以2005年第52号公告公布,批准《流通领域高致病性禽流感检测技术规范》等4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流通领域高致病性禽流感检测技术规范》和《畜禽产品流通卫生操作技术规范》等三项国内贸易肉类行业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肉类加工和流通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上述三项标准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其中,《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项目由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和商务部屠宰技术鉴定中心共同起草制定。制定该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规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行为,促进行业进步,提高肉品质量,进一步规范肉品流通秩序。
《流通领域高致病性禽流感检测技术规范》项目是由商务部屠宰技术鉴定中心起草制定,制定该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配合预防、控制和消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工作,加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

《畜禽产品流通卫生操作技术规范》标准由商务部屠宰技术鉴定中心负责起草,制定该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规范流通领域畜禽产品质量管理,强化畜禽产品安全卫生控制,保障城乡居民食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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