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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介绍
2008-09-01 14:21  文章来源: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商务部赋予流通产业促进中心的主要职能为:
一、为推动我国流通产业发展、拓展国内市场提供相关服务,促进扩大消费和消费结构调整。
二、受商务部委托,承担下述工作:
(一)开展或参与流通产业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国内贸易行政审批的前期调研核实预审等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推进内贸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具体工作,参与制订、修订流通领域相关政策和标准并宣传推广。
(三)承办商务部主办的商贸相关会展活动的部内牵头和具体组织工作。
(四)承担流通领域商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参与内贸流通领域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检验检测服务。
(六)开展屠宰行业发展和促进工作,包括参与行业规划制定,组织标准制修订、技术推广、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屠宰企业分级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屠宰加工企业技术咨询、评测、鉴定及设备选型,参与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
(七)协助开展中央储备商品承储单位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储备商品公检等技术和事务性工作。
三、承办内贸行业科技创新、开发、推广、交流和咨询等工作,协助推进流通现代化及流通领域节能降耗等工作。
四、参与促进扩大消费和调整消费结构工作,配合开展国内市场拓展、服务业促进资源整合工作。
五、举办、承办内贸领域相关专业培训和研讨活动。
六、参与市场信息系统的研究开发和运行维护及信息采集、加工、审核等工作,开展为各类企业、机构提供国内市场和流通产业的政策研究、技术与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
七、承办商务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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