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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财政部 农业部共同推动农产品“农超对接”
2009-07-02 11:23  文章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精神,加快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在河北等15个省(市)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

  2009年,三部门将积极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发展农产品从基地到超市的直接流通方式,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通知提出,“农超对接”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对接,在农产品生产基地所在县(市)的区域内,当年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快速检测系统、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基地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要高度重视农产品“农超对接”工作。认真组织项目申报,根据通知提出的承办企业资质条件,按照公开、公平、透明原则进行审核,择优选定农超对接项目。

  通知强调,各地要做好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验收程序,建立工作档案,掌握工作动态,完善举报查处机制。各地可根据本地财力情况安排资金支持“农超对接”工作,推动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增加农民收入。

  据统计,近年来商务部共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216个,支持建成了171个冷链系统和106个配送中心项目,为顺利开展农产品“农超对接”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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