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省会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浙江省商务厅与宁波市贸易局定于2009年11月12-15日在宁波市联合举办第四期全国外贸商品巡回展(宁波站)。为加强对巡回展的组织和指导,做好招商招展工作,现将全国外贸商品巡回展(宁波站)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全国外贸商品巡回展(宁波站)实施方案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全国外贸商品巡回展(宁波站)实施方案
一、名称
全国外贸商品巡回展(宁波站)
二、宗旨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外贸稳定增长的意见》(国办发〔2008〕135号)精神,落实商务部“扩大消费、创新生活”促消费系列活动工作部署,为内外贸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构建一个“交易、对接、展示、购物”的平台,抓住出口企业主动开拓国内市场、批发零售企业积极采购销售出口商品、消费者喜赶外贸商品大集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及代理经销商的作用,通过创新组织方式、整合多方资源及需求,促进外贸商品对内销售、丰富国内市场商品种类、激发国内大众消费需求新亮点,探索建立内外贸企业对接交易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加快培育国内大型批发代理商和流通企业,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和创新发展。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11月12-15日(与2009中国食品博览会同期) 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
四、工作原则
政策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依托各地政府和相关单位共同集结外贸生产企业、专业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采购企业,按市场化方式引导、培育面向大众消费的外贸与名优特商品的批发零售市场,促进消费;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既充分体现便民、惠民、利民和扩大消费,又注重稳定出口企业生产与就业,提高代理商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共同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携手共谋发展。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浙江省商务厅 宁波市贸易局 承办单位:北京中盈汇达国际商务会展有限公司
(一)组委会组成:
组委会主任:徐 敏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 周日星 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 吕齐鸣 宁波市贸易局局长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邓庭福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副处长 张青山 浙江省商务厅商业发展处处长 李志明 宁波市贸易局消费服务处处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会展服务处,按任务分工下设综合组、招商组、后勤组等工作组。
(二)具体分工:
1、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负责邀请国内外商贸企业及采购商,组织专场洽谈活动。
2、宁波市有关方面负责宣传工作,并组织当地的大型商场、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及超市等商贸企业参会。
3、各有关协作单位、组团单位等负责组织本地外贸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经销商和采购商参展参会。
六、主要活动
(一)外贸商品与名优特商品展示展销;
(二)采购洽谈系列活动;
(三)重点商品推介活动;
(四)巡回展交接仪式。
七、组织形式
现场分设展示订货区和展示展销区。展示订货区以看样订货、批发贸易为主;展示展销区以现场销售为主。
八、展品范围
食品原料与加工、食品机械与包装、土特产、服装服饰、针纺织品、家居用品、箱包鞋帽、玩具、工艺品、小家电、日用消费品、文具、礼品等。
九、参展参会企业
(一)供应商:外贸出口商品和各地名优特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代理商等。
(二)采购商:国内大型商场、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及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
十、具体要求
(一)请各组团单位按照所辖区域组织本地外贸、名优企业和采购商参展参会。严格参展企业资质审查,杜绝不合格企业报名参展,不得跨区域组团组展。
(二)参展参会企业可通过各地组团单位统一报名,也可直接向承办单位北京中盈汇达国际商务会展有限公司报名。企业须填报参展参会报名表(附件1),经由各地组团单位汇总后连同汇总表(附件2)一并报组委会办公室。
(三)组委会将为参展企业提供重点商品推介服务,需在展会期间进行重点宣传推介的企业,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四)有关参展参会事宜的联系方式:
1、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安门大街82号商务部东华门办公区(100747)
电 话:010-85226621 传 真:010-85226603
E-mail:mofcom_expo@126.com
2、北京中盈汇达国际商务会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时间国际A座1609室(100028)
电 话:010-58677732 010-58677785
传 真:010-58677759
E-mail:chenling_6669@126.com
附件:1.全国外贸商品巡回展(宁波站)参展参会报名表
2.全国外贸商品巡回展(宁波站)参展参会企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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