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外贸商品巡回展(以下简称巡回展)是由商务部批准,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和举办地商务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全国性大型巡回展会。
巡回展是在全球金融危机和国际市场需求急剧下滑的背景下,商务部有关部门为切实解决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难题尝试的一条新出路,旨在为内外贸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构建一个“交易、对接、展示、购物”的平台。巡回展组委会将根据各地申办情况在全国遴选符合主办条件的城市流动办展,通过创新组织方式、整合多方资源及需求,以期达到开拓市场、创造新的消费亮点,促进外贸商品对内销售的目的。
2009年计划举办8期。具体如下:
第 1 期:6月28日至7月3日 南京;
第 2-4 期:8月-9月 哈尔滨、沈阳、大连;
第 5-6 期: 10月 候选城市:重庆、成都、昆明、南宁、桂林;
第7期:11月 候选城市:杭州、宁波、台州、温州;
第8期:12月 候选城市:广州、深圳、武汉、长沙、郑州。
2010年计划举办10期,候选城市如下:
华北地区:北京、天津、石家庄;
中部地区:西安、太原、合肥、郑州、南昌;
东北地区: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
华东地区:南京、苏州、青岛、济南、上海、杭州、宁波、温州;
华南地区:深圳、广州、东莞、厦门、福州;
西南地区:重庆、成都、昆明、南宁、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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